四名建築工人因嫌工作太累,便合計將其中一人的腳砸骨折,並謊稱工傷騙取工地老闆的錢財。四人屢次得手,但最終還是被人識破。11月20日,合肥市瑤海區法院對此案進行公開宣判。四名被告人以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七個月至一年不等。
  來自安徽的建築工人程某、李某、張某以及孫某在上海市一家工地打工時相識。由於嫌在工地打工太累,四人提議用假工傷的方式騙錢。2013年3月中旬,四人商議後,花費1000元找人用鐵鎚將張某的左腳趾砸成骨折。受傷後,張某忍著疼痛到上海一家工地打工,假裝幹活時被砸傷。隨後孫某、程某和李某三人趕到工地,以工傷為名騙取工地老闆孫某某8000元錢。
  2013年4月上旬,四人回到合肥,張某與孫某到肥東縣三十埠一家彩磚廠打工。四人又用同樣的手段,騙取磚廠負責人李某某醫療費2000元。詐騙得手後,2013年4月中旬四人又轉戰瑤海區。經過預謀,由張某到明光路與勝利路交叉口附近的一家工地打工。在張某打工期間,四人又利用假工傷的手段,騙取工地老闆鮑某某醫療費2000元。
  被騙錢財後,鮑某某懷疑張某的腳趾骨折不是在工地弄的,遂向公安機關報警。公安民警經過調查,相繼將四人抓獲歸案。
  面對審訊,四人如實交代了他們的詐騙行為。瑤海區法院認為,四名被告以非法占有為目的,採取將腳砸傷在工地上冒充工傷等手段,騙取被害人財物,數額較大,其行為均已構成詐騙罪。11月20日上午,瑤海區人民法院對此案進行公開宣判,以詐騙罪判處被告人程某、李某、張某以及孫某有期徒刑七個月至一年,並處罰金二萬元至二萬四千元不等。(江淮晨報 記者 王崗 通訊員 楊聯文 楊陽)  (原標題:自殘謊稱工傷 騙財鋃鐺入獄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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